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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
公告日期:2024-10-25
類別:性別平等(校外)
【內容】
一、依據教育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提案流程:
- 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,再由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向本校性平會提案。
- 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可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。
三、提案主題: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題為限,學校受理學生提案後,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性平會權責議題者,由本校性平會討論處理;屬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權責議題者,由本校性平會做成決議後移送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及教育部性平會。
四、提案時間:教育部每年受理提案2次,學校需完成前揭程序後,將提案單及相關附件依限函送教育部(以送達時間計算)。
-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4年3月14日(星期五)。
- 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114年9月15日(星期一)。
五、檢附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連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