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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學貸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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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內系統開放時間

每年6月、12月,開放一個月

(舊生)校內系統申請已截止,8/1可至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

(新生)8/4-8/24 校內系統開放申請,8/29可下載繳費單

新生請於收到入學通知後(確認有學籍),依學校行事曆時程再於系統申請 

   >申請流程及須知請見下方表格<

復學生請確認已恢復學籍後,再撥打分機324請承辦人員開放系統申請 (繳費單資訊請按我)

學生登入系統

>(帳戶填寫小提醒)

Q1:校內系統申請減免要等確認後,才能申請學貸嗎?
A:先申請學雜費減免再申請學貸,但不用等待核可,可馬上接著線上申請學貸。(減免紙本證明資料請務必記得繳交至生輔組)
Q2:大專弱勢助學(減免學雜費)是什麼?
A:一年一次(上學期申請),與學雜費減免為同性質,不可重複請領,請自行斟酌對自己最有利的項目。
Q3:如何貸款生活費(20,000、40,000)?
A:如果您有低收、中低收的身分,需要這項貸款的話,請下載填寫申請書後,交至生輔組,由承辦人員幫您登錄系統。

對保前,請務必確認與繳費單項目金額相符(有減免者更要注意),不同需要重新對保!

第一次申請

第二次申請(非初次)

1、學務線上管理系統【就學貸款】申請
2、臺灣銀行【就學貸款入口網】申請
3、臺灣銀行【學雜費入口網】列印、下載

1、學務線上管理系統【就學貸款】申請
2、臺灣銀行【就學貸款入口網】申請
3、臺灣銀行【學雜費入口網】列印、下載

填寫注意事項:

l   臺灣銀行”校內”住宿費填寫,請將行政院減免”前”金額,與減免金額分開填寫(例:原住宿費8400,減免金額5000)。(範例請點我)

l   研究生填寫學分費時,建議可多預估,避免後續因貸款不夠需繳費的情形發生。(例:預估15學分,實際修習12學分,多預估之學分費用後續學校會以轉償辦理還給臺銀)

l   學雜費、學生團體保險、網路使用費、住宿費等,務必分開填寫,不可全部加總填寫在學雜費中。

l   資料送出前,請務必確認資料無誤。

延畢生注意,因畢業時間有異動請記得要更新、通知學校承辦人員修改。並至臺銀申請延期還款等相關申請,以免尚未畢業卻收到還款通知。(資訊請點我) ***還款詳細資訊請以臺灣銀行公告為主,以保障個人權益。

臨櫃對保

1、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所填寫下載之申請書。

2、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之繳費單。

3、學生本人及保證人之身分證、印章,戶籍謄本(含詳細記事欄)或新式戶口名簿(含詳細記事欄);如戶籍不同者,須分別檢附)。

4、對保手續費100元。

 

臨櫃對保

1、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所填寫下載之申請書。

2、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列印之繳費單。

3、學生本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

4、對保手續費100元。

*更改戶籍或姓名者,需繳交戶籍謄本。

線上對保

就讀同一學校同一教育學程續借的學生,如申貸資料無重大變更,可透過線上申貸、對保,無須到銀行辦理對保。

*從大學部考上研究所,屬於不同學程,視為初次辦理。

1、完成手續後,將就學貸款對保單第二聯繳交至學校生輔組,每一次申貸都需要完成同樣的流程。

2、貸款「校外住宿費」的同學,需繳交【租屋契約影本】(請確認租屋契約無過期),無則不予貸款此項目。

*就學貸款是"每一學期"都要辦理,本校為每年六月、十二月開放在學生校內系統申請(新生除外)。

後續流程:

1、繳交對保單 > 學校上傳資料待財稅中心查調 > 通知查調結果乙丙丁類學生補交資料 > 更新類別(是否需負擔利息) > 完成申貸 > 台灣銀行撥款 > 校內進行學生帳戶金額(書籍費、校外住宿費)確認流程 > (書籍費、校外住宿費)撥款於學生帳戶

2、不合格者通知繳費。

 

就學貸款申請資格

一、具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,就讀本校且具正式學籍之學生。

二、家庭年所得總額120萬元以下。

三、家庭年所得超過120萬元,且學生有兄弟姊妹或子女至少1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
   (一)兄弟姊妹或子女為未成年。

   (二)兄弟姊妹或子女已成年,且具有國內公私立學校正式學籍者(需檢附學籍證明)。

  • 家庭年所得查調為學年度減1,如114學年所查調年度為113年度。

 

學生未婚

學生已婚

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

查核對象

學生本人及父母

學生本人及配偶

學生本人

  • 學生如果對查調有疑義者,可向所在地國稅局或稅捐處機關申請複查,並將結果交到學校生輔組。
  • 貸款在學期間需自付利息者須自撥款日次日開始自付利息。

 

【113年1月12日公告】

依據教育部公告,放寬就學貸款申貸門檻,

並於113年2月(112學年度第2學期)實施。

教育部就學貸款精進措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