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成立及異動
一、社團成立:
(一)申請期間:每學年度第2學期第2週起至第9週止。
(二)須有15人以上聯名發起,並依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6條程序辦理。
(二)須繳交文件:「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」,另一併檢附「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」及次學年度「社團教學及活動計畫表」。
二、社團異動(如:更名、停權或解散等)
(一)申請期間:不限時間,但申請前須依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所訂相關程序辦理(如:經社員大會決議)。
(二)須繳交文件:「學生社團異動申請表」,另一併檢附會議紀錄及相關所需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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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日期:2026-09-15申請社團成立相關表單
修訂日期:2023-06-13申請社團異動相關表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