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社團成立及異動
字級:
小
中
大

一、社團成立:

    (一)申請期間:每學年度第2學期第2週起至第9週止。

    (二)須有15人以上聯名發起,並依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6條程序辦理。

    (二)須繳交文件:「學生社團成立申請表」,另一併檢附「指導老師基本資料表」及次學年度「社團教學及活動計畫表」。

二、社團異動(如:更名、停權或解散等)

    (一)申請期間:不限時間,但申請前須依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所訂相關程序辦理(如:經社員大會決議)。

    (二)須繳交文件:「學生社團異動申請表」,另一併檢附會議紀錄及相關所需文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