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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活動措施宣導
社團活動措施宣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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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辦理校外2日以上營隊活動,務必將活動相關計畫提交課外活動組辦理學生活動安全通報及登錄。

二、校園公共空間場地申請用火,請務必先提交「活動安全用火及場地檢核確認表」至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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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訂日期:2023-05-30活動安全用火及場地檢核確認表